東坑鎮(zhèn)2025 年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錄取原則
一、學位供給情況
積分制入學的公辦學位:東莞市東坑鎮(zhèn)群英小學一年級 35 個學位,東莞市東坑中學七年級 10 個學位。
二、錄取方法
第一步:確定名單。
2025 年東坑鎮(zhèn)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積分制入學根據(jù)積分分數(shù)從高到低,按學位供給計劃數(shù)確定 獲得積分制入學的公辦學位名單。
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(shù)的,依次按申 請人在 “在本市辦理《廣東省居住證》年限”、“在本市繳納 社保年限”、“在本市納稅情況”、“在本市居所情況”項目的 得分,從高分到低分錄齲如以上四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 出現(xiàn)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(shù)的情況,由 東坑鎮(zhèn)教育管理中心通過抽簽或電腦派位進行錄齲
第二步:公示錄取名單、學生注冊。
已獲得積分制入讀 公辦學位的申請人需在規(guī)定時間去錄取學校進行注冊確認, 逾期未注冊視為放棄公辦學位。
第三步: “注冊確認”查重后,視情況進行補錄操作。
遇有放棄積分入讀學位,在 “注冊確認”查重后視學位盈余 情況,對積分排位順延的申請人及其填報的第一志愿,實行
補錄操作。被補錄的學生由補錄學校通知其辦理注冊事宜。 如有不服從補錄結果的,視為放棄公辦學位。
此方案只針對非戶籍適齡少年兒童起始年級申請積分 入讀到公辦學位。對于不參加積分入讀公辦學位的非戶籍學 生,按照市有關規(guī)定可以在民辦學校就讀,每學年秋季開學 后,向就讀民辦學校提出學位補貼申請,經(jīng)審核符合條件的 可以領取學位補貼,補貼標準:按小學 5000 生/元/學年、 初中 6000 生/元/學年( 以上均含生均公用經(jīng)費補助及教科 書補助經(jīng)費)。